现代“六尺巷” 共筑邻里情

编辑: 朱梓作者: 刘婷婷来源: 民一 第122期 时间:2019-11-05 22:05:41

在安徽桐城有处景点叫六尺巷,相传是清朝两户人家因为邻里土地纷争,各让三尺而成。邻里谦让的美德故事流传至今,也让该景点增色不少。而铁山法院黄沿胜法官正处理了这样一起类似的相邻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因一棵树对簿公堂。

被告一棵三十多米的梧桐树长在了原告的屋边,落叶、 飞絮对原告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梧桐树的枝叶甚至还影响了原告家里的采光。双方表示,在来法院之前,村委会和社区民警都进行过协调,可是双方意见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黄沿胜法官将案卷翻看了多次,拟定了调解为主、开庭审判作为最后手段的审理方针。黄沿胜法官说,判了,仅仅是自己审结了一件案子,不但解决不了原告的实际困难,甚至会加剧邻里间的矛盾。方针确定后,黄沿胜法官带领书记员先后五次亲赴争议地点,实地考察树木的状况及其对原告家庭的影响,同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一起制定解决方案。于此同时还三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两家能顾念多年的邻里之情,切勿意气用事,互谅互让,和平解决纠纷。

在办案人员和村委会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了一致,被告对树木进行了两次修剪,最大程度上的减少了对原告的影响,原告也体谅被告情况,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几十年的邻里情,不该因为一棵树产生间隙。一纸文书,只是结了案子,却不一定能解了邻里之间的心结。法官的职责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法律为武器维护社会和谐。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其所思,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