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尖对麦芒→干戈化玉帛?

作者: 朱梓来源: 速裁 第261期 时间:2023-11-10 16:01:26

疫情期间公司生产活动停滞,这批设备压根没有投入使用过,有两台就出了问题——支付尾款可以,但我们要求原告派人来检修

一旦进行检查,就默认当年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到时候被告据此扣除部分货款怎么办?我们绝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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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针锋相对的僵持局面,发生在铁山法院速裁团队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2020年,黄石某公司(被告)向江苏某公司(原告)采购了一批设备,后因疫情原因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运转情况都遭受极大影响经济受到冲击,未能按约定及时付款。两家公司对于还款协议、产品质量等方面争论不休,矛盾的烈火逐渐蔓延至公堂。

此时,若只是简单机械办案,送达、开庭、宣判、执行……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时间与诉讼成本。铁山法院速裁团队秉持“调解在先,诉讼在后”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沟通充分了解双方分歧、各自诉求后法官建议原告先派人进行检修,同时强调此次检修是为了促进调解,不视为原告认可设备存在质量瑕疵。

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派人进行设备检修,并与被告就维修意见进行了充分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如约支付部分款项,并对剩余款项的支付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后,双方一致向法官表示感谢,本案至此圆满化解。

案结事了人和是铁山法院速裁团队始终锚定的目标。本案不仅及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被告的生产经营良性向好,更重建了企业之间的信任互动,共促和谐营商环境。今后,铁山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持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切实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